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把党建好、管好、治好,人民才会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国家才能治理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常说的,“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治党与治国的有机融合,使党和国家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深刻揭示了治党与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与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统一关系。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决定》提出的“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要求,用完善的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历史的新高度,全面肯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决定》“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深入剖析、准确把握“三个统一”的内在辩证关系,有助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助于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