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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集团关于实施《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2012-10-25 阅读次数:2640 新闻作者:京能集团
集团所属京内企业工会: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广泛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脚踏实地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依靠政策资源和社会服务手段,最大限度减轻在职职工的医疗负担。集团工会决定,2013年1月1日起,在京内企业在职职工中实施《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方法
        认真落实全总《关于加强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互济事业,增强职工抵御风险能力》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实施《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为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让广大职工真正享受企业发展成果。同时,也是各级工会组织发挥组织优势,关心关爱职工,维护切身利益,享受惠民政策,为职工搭建重要的服务平台,是京能集团工会提出普惠制、推动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
        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已经开展17年了,已经成为职工抵御医疗风险的“第二道”防线,并且得到了职工的广泛认可。目前,市总工会已推出了职工住院医疗等八项互助保障计划,具有保费较低、赔付及时、手续简便、非赢利性等多种特点,符合企业和职工的基本需求,可以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是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
        二、主要项目和内容
        1、收费项目:共七个,有:《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其中《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已由集团工会统一缴纳保费,并且已经在各单位中实施。
        2、免费项目(持京卡会员):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三、参保条件和资金来源
        (一)条件
        1、京能集团京内企业在职工会会员;
        2、工会会员以团体形式加入保险互助会;
        3、按规定一次性交纳互助会会费10元并至少参加一项保险互助计划。
        (二)资金
        1、职工所在单位行政统一为职工全额交纳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按京工发[2008]45号(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文件精神列入企业成本;
        2、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为职工全额交纳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总工办发[2007]17号文件和北京市总工会京工办发[2008]21号文件规定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3、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各出资一部分交纳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
        四、投保要求
        1、首次参保职工必须先取得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资格后方可办理各项保障计划的投保,会费一次性交纳10元,会籍终身有效;
        2、各基层工会通过保险业务系统进行本单位投保信息录入工作,提交至集团代办处审核并将会费及保费统一电汇到集团代办处;
        3、集团代办处审核、汇总所有基层上报信息后,提交至北京办事处并交纳保费,进行最终审批,完成投保;
        4、已在所属区县代办处参保的单位,待保险到期后需转至集团代办处办理续保手续。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10月10日—11月10日)
        1、召开《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动员会。
        2、聘请互助会北京办事处负责人介绍互助保险的有关内容;对京内各单位工会经办人员进行培训。
        3、做好宣传动员,及时将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传达给广大职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参保项目。
        第二阶段:集中办理阶段(11月11日—12月15日)
        1、各单位工会确定好参保项目后按要求录入会员及投保信息,并将信息上报集团代办处。
        2、集团代办处审核后,经北京办事处审批后完成投保。
        六、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工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突出履行维护职能、保障职工切身利益必须抓好的重要工作。集团所属京内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争取本企业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最大限度的扩大互助保障覆盖面。
        2、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顺利实施,各京内企业工会组织要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各京内企业工会组织要用好、用活、用足工会经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职工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真正把这项惠泽职工的好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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