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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永兴河一级和二级水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征用林地获得行政许可

2013-03-26 阅读次数:1802 新闻作者:京能集团
  2013年3月12日云南省林业厅以《云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保)林资许准[2013]192号)对腾冲县永兴河一级和二级水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征用林地进行了准予行政许可的批准。腾冲县永兴河一级和二级水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拟征用保山市腾冲县猴桥镇内集体林地0.3688hm2,该项目需采伐林木蓄积19.6立方米(含散生木蓄积0.2立方米)。
    公司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完善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确保永兴河一级和二级水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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