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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或年内实施

2017-05-04 阅读次数:4500 新闻作者:京能集团
  阶梯电价要实行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了“十一五”的节能减排目标,为了在今年内实现,要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同时取消一些地方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高差别电价。

        据了解,全国拟推动的阶梯式电价改革将居民用电分为三个阶梯,分别是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

        根据国家发改委初步预计,中国上半年CPI累计涨幅2.5%左右,仍在低位运行。而2010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仅为每度0.5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目前,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倍至2倍。

        相比对居民用电实施的“阶梯电价”,对高能耗产业实施“高差别电价”,则是电力价格改革更为重要的议题,也是更大的挑战。

        国家发改委2006年颁布《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在今后3年内,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50%左右的水平,提价标准由其时的0.05元调整为0.20元;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由其时的0.02元调整为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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