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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5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可减少618万吨

2017-09-22 阅读次数:5481 新闻作者:京能集团
  中新网9月21日电 近日,环境保护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的国家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网能源频道从环保部网站了解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解读各界普遍关心的制定和实施排放标准相关问题时表示,目前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6.4%,实施这一标准后,到2015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可减少618万吨。 

  严格排放标准促进减排 

  “火力发电是重要的能源工业和基础产业,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火力发电也是重要排污行业,火电行业对于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改善有重大影响。”吴晓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对于电力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在需求刺激下,近年来国内发电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 

  1987年时我国电力装机容量仅为1亿千瓦,到2000年已超过3亿千瓦,2010年已达9.62亿千瓦,其中火电为7.07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73%,火电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80%以上。火电是排污大户,目前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0%以上。 

  “虽然目前我国的电力装机容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但是人均水平仅为0.74千瓦,而美国为3.5千瓦,日本为2千瓦,欧盟为1.4千瓦,因此电力行业在我国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我们要看到,与电力行业的发展需求相比,环境容量却是一个常数,行业发展难以避免地要受到环境质量的约束。”吴晓青说,要在行业继续发展的同时保持环境质量稳定,就必须在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型可再生绿色能源的同时,降低传统的火电行业的排放强度,为本行业的发展腾出空间。而降低排放强度的主要措施就是制定和实施更加严格排放标准。 

  制定标准防止两极分化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期,由于发展方式、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原因,使环境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以环境空气质量为例,2010年全国六分之一的县级以上城市、四分之一的重点城市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一些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灰霾发生的次数居高不下。 

  吴晓青说,在制定排放标准工作中,要防止和克服两种极端倾向性意见的影响:一个是强调发展经济,保障就业,认为一些行业装备水平低、企业升级改造困难,制定严格的标准会妨碍经济发展,主张放宽标准;另一个是不顾经济技术条件和达标成本,主张不惜代价地制定严格的标准,甚至主张直接依据健康基准制定排放标准,或要求“零排放”。要使标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制定排放标准就要总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考虑国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目标要求。“总之,排放标准应张弛有度。” 

  经济效益同样可观 

  “实施新的排放标准,要求火电行业增加环保投入,与能够产生的减排和环境效益、企业的投资强度相比,总体上达标成本在合理水平。”吴晓青算了一笔账:到2015年时,需要进行去除氮氧化物改造的现有机组和新增的机组容量约为8.17亿千瓦,估计需投资1950亿元,年运行费用约612亿元;除尘和脱硫设施的改造和新建投资费用约需650亿元。企业达标支出可以通过电价优惠政策予以一定的补偿。 

  吴晓青说,2009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692.7万吨,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9%,实施新标准后,到2015年,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可减少580万吨;2009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14.4万吨,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6.4%,实施这一标准后,到2015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可减少618万吨。此外,实施新标准对电力行业颗粒物和汞等污染物也有明显的减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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