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京能集团继续围绕“四个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施“能源为主、适度多元、产融结合、协同发展”的业务组合战略,实施“立足首都、依托京津冀、拓展全国、走向世界”的空间布局战略,努力提升综合实力,努力提升服务首都发展能力,努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着力建设成为管理模式先进、盈利能力稳健、人才队伍精干、绿色安全高效,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首都综合能源服务集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三部门发"金太阳"补贴方案发电终端补贴7元/瓦

2017-02-03 阅读次数:6161 新闻作者:京能集团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加快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促进光伏产业持续稳定发展,2012年将继续支持金太阳示范工作。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为7元/瓦,独立光伏、风光互补发电等项目的补助标准另行确定。   

  《通知》确定,支持范围主要针对终端,包括: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商业区进行集中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优先支持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成片示范项目和已批准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利用工矿、商业企业既有建筑等条件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开展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示范;解决偏远无电地区居民用电问题的独立光伏、风光互补发电等项目。  

  《通知》强调项目单位资本金将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项目需整体申报,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小于10兆瓦,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兆瓦。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设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与用电单位签订长期协议。  

  《通知》明确,2012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为7元/瓦。独立光伏、风光互补发电等项目的补助标准另行确定。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在7元/瓦基础上,考虑储能装置配备等因素适当增加。 (中新网能源频道)
上一条 :中电联预测2012年电力供需总体仍然偏紧 下一条 :北京非居民电价20日起每度涨6分 居民电价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