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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家重点耗能企业两年节能1.7亿吨标准煤

2017-01-06 阅读次数:6826 新闻作者:京能集团
  记者4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最新公布的全国16078家耗能大户节能考核结果,2011-2012年,这些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1.7亿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69%。1377家企业2012年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作为我国节能减排重大行动之一,近年来,发展改革委定期公布“万家企业”节能完成情况。“万家企业”共16078家,2012年参加考核企业14542家;有1536家企业因重组、关停、搬迁、淘汰等原因未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企业中,3760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25.9%;7327家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占50.4%;2078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占14.3%。

    参加“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中央企业和单位共1338家。其中,612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45.7%;524家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占39.2%;87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占6.5%;115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占8.6%。

    发展改革委还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万家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名单及节能指标等情况,包括各地区中央企业和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由于我国能源消费主要来自煤炭(煤炭或火电占能源消费总量约70%),国家通过经济、行政手段鼓励重点耗能企业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措施节约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不仅节约了大量不可再生的煤炭等资源,也减少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等大气和固体污染物的排放。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考核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由所在地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强制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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