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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永兴河一、二级水电站项目延期已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2017-09-17 阅读次数:1958 新闻作者:京能集团
  经集团一届六十次董事会通过,由北京京能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腾冲县永兴河一、二级水电站项目,于2010年7月8日顺利完成交接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前期工作。
        腾冲县永兴河一、二级电站于2008年7月31日由保山市发改委分别以保发改能源[2008]447号、448号文件核准,但由于原电站业主原因,主体工程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动工。
        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4]224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水电资源有序开发的意见》(保政发[2007]31号)文规定,我公司向腾冲县发改局、保山市发改委上报了两级电站项目延期申请文件,保山市发改委于2010年7月30日以保发改能源[2010]446号、447号批复。
        延期批复的获得为腾冲县永兴河一、二级水电站早日开工建设、并网发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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